第43章 窗口被压缩,不能拿工人硬填(1/3)

协调通知写得很清楚:未来两天,施工窗口由九点到十一点改为九点半到十一点,其他条件不变。

韩春明在点位图上划掉已完成的三处:“还剩二十三处,四个上午。

按今天的速度,肯定不够。”

剩余点位里,八处相对集中,九处需要中等距离移动,六处分散在通道两端。

最容易做的点如果先被吃完,后面每完成一处都要付更多转点时间。

牛庆山的办法很直接:“加一套平台,再拉一组人。

时间少,就并着干。”

“前半段通道窄,两套平台的警戒区会重叠。”韩春明说,“人来了,也不一定有地方站。”

“后半段呢?”

“有三组能分两个方向,但原八个人不能拆。

再开一组,至少两名高处、两名地面、一名监护。

最好再多一个人转设备和备料。”

韩春明把两张平台轮廓按比例画在点位图上。

前半段最窄处,两侧警戒线一展开,只剩不足正常通行的空间;生产巡检和应急通道不能同时被两组占住。

第二套平台只有到了后半段三组分散点,才真正具备并行条件。

牛庆山拿卷尺去现场复核,回来后没有再坚持明天一早双平台。

他把方案改成:新增人员先完成准入,第二套设备只在后半段具备作业面时进场,避免两天租期都花在门外等。

牛庆山并不是只会催。

他能在当晚调出熟手,也能多找一套平台;用资源把失去的半小时抢回来,是现场最常见的解法。

孙浩把代价算出来:第二套平台两次运输,六个人两天人工,再加保险、培训和准入,直接成本至少一万一。

新增人员最快也要一天后才能进场。

一万一还没算新增人员到场却遇上生产占道的等待。

正舟刚留出的周转现金要同时覆盖现有班组、材料和脚手设备,赶工价若甲方不认,这笔钱不会因为合同固定价就自动消失。

孙浩把“人员已联系”和“具备进场条件”分成两栏。

能接电话的人不一定证件齐,设备商愿意留档期也不等于车辆报备完成,报价只能按真正可落地的最早日期测算。

“花一万一,不一定从明天开始提速。”孙浩说,“如果只为追回两个窗口,钱和时间可能一起丢。”

牛庆山盯着他:“不加人,超工期谁扛?”

“合同责任正舟扛,现金也正舟出。”孙浩把成本表转给他看,“这不是不让你加人。

你把哪六个人、哪天能培训、第二套平台几点到说实,我才能算这笔钱买到几个有效小时。”

牛庆山在名单旁逐个打电话。

两名高处熟手能来,监护却要从另一支队伍抽;设备商只肯保留档期到当晚九点。

他把这些不确定性一并写进方案,没有再用一句“人我能凑”替代。

孙浩没有躲回表格后面:“先看合同怎么定义工期。

报价澄清写的是五个有效施工日,每日窗口原则上不少于两小时。

甲方把两小时改成九十分钟,不能只改时间,不谈影响。”

他从合同文件里找出原句:因甲方原因导致窗口明显缩短,双方记录后协商调整工期或组织费用。

这不是索赔结论,只是一条能把两种选择放上桌的依据。

陆沉舟原本倾向马上决定要不要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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