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浩把成本审核初审表打印出来,和七号节点的构件流向表并排铺在桌上。
十三件旧构件复用,没计入新制数量。
四件现场改制,人工和辅材单列。
剩下二十九件新制外护,从领料、下料,到折边、咬口、安装,记录一项不少。
审核意见却在最后加了一条:
【初审仍坚持整体下调百分之十五。】
孙浩盯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拿笔在旁边写下:
【重复扣减。】
写完又觉得不够,笔尖在纸上点了两下。
“旧的已经从数量里扣了,还拿它压新的单价。”
“这账还能这么算?”
陆沉舟接过初审表。
“报价组成找出来没有?”
“正在翻。”
“先别回函。”
孙浩抬起头。
“还等?”
“不是等。”
陆沉舟把表放回桌上。
“新制、改制、复用,各自用了多少料、多少工,先拆开。”
“对方按比例压,你就把比例背后的东西摆出来。”
孙浩没再争,把初审表夹进文件。
七号节点十二万三千元只是暂定金额,最后本来就要按实际完成量审核。
审核可以。
该减的也得减。
但不能旧构件先少算一遍,剩下的新构件再跟着一起降价。
下午,孙浩先去了罗斌那边。
七号节点的铝板分三批进场,第一批用于原合同,第二、第三批对应新增范围,送货时间、批次、厚度和出库数量都有记录。
罗斌重新打印一套单据,把后两批圈了出来。
“二十九件新制,用的就是后面这两批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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