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上午九点。
陆沉舟带着孙浩到了项目方会议室。
桌上放着两份报价文件。
正舟这一份,八十二万元。
另一家,报的是全部范围。
负责澄清的项目经理先翻到正舟的范围拆分表。
“设备基础拆除、电气配合、重型吊运,你们都不接?”
“这次不接。”
“是没有能力,还是不愿意承担?”
陆沉舟看着对方。
“现有人员和设备条件下,我们不能保证这三部分按期完成。”
项目经理又问:
“可以找外协。”
“可以。”
“那为什么不报进去?”
“外协能解决施工人员,不一定能解决接口。”
陆沉舟翻开现场踏勘记录。
“设备基础旁边有电缆。”
“停电窗口没定,拆线时间没定,吊运站位也没有确认。”
“这三项如果不能同步,外协进场以后也只能等。”
坐在旁边的采购人员问:
“你们是担心工期责任?”
“也担心成本。”
陆沉舟没有回避。
“人员、设备进场以后等一天,费用就多一天。”
“如果等待原因没有提前约定,最后容易变成双方争议。”
项目经理在记录表上写了几笔。
“那你们报的八十二万范围,三十天能不能完成?”
“需要按三条作业线组织。”
孙浩把施工组织草案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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