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遥再次踏上台北的土地时,距离展览闭幕刚好过去二十天。
这一次她没有住酒店,而是直接去了冯秀芝遗嘱中提到的那套位于大安区的房产。
律师在电话里告诉她,钥匙保存在律师事务所,她随时可以去取。
“冯女士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这套房产您可以自行处置——居住、出售、出租,都由您决定。”律师在电话里这样说,“但她另外附了一份备忘录,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先看一看书房里的东西。”
“书房里有什么?”
“我不知道。”律师说,“我没有打开过。
冯女士交代,书房必须由您亲自开启。”
星遥挂了电话,心中隐隐有一种预感——那间书房里,藏着冯秀芝真正想留给她的东西。
不是房产,不是钱财,而是某样她必须亲眼看到、亲手触碰的东西。
律师事务所位于台北市中心一栋不起眼的办公楼里,和上次来送遗嘱的是同一位女律师。
她见到星遥,没有多寒暄,直接将一个牛皮纸信封推到桌面上。
“这是房产证、钥匙,以及冯女士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文件。”律师说,“另外,还有一份补充说明。”
她递过来一张A4纸,上面打印着几行字:
“书房门锁为密码锁,密码是秀兰的农历生日。
书房内所有物品均归星遥女士所有。
其中有一样东西,请您务必亲自查看——书架第三层,从左数第七本,书脊朝外,书名《绣谱》。”
星遥看着那张纸,沉默了片刻,然后问了一句:“冯奶奶……她生前提到过我吗?”
律师想了想,说:“她立遗嘱是在去年春天。
当时她的身体已经不太好了,但意识很清楚。
她签署文件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这个小姑娘,会替我把海绣完的。
’我当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现在我好像懂了。”
星遥垂下眼睛,没有说话。
她拿着钥匙和文件,离开了律师事务所,打车前往大安区的那套房产。
那是一栋建于八十年代的老式公寓,位于一条安静的巷弄里,楼下有几家小吃店和一家杂货铺,充满了生活气息。
公寓一共五层,没有电梯,冯秀芝的房子在四楼。
星遥爬上四楼,站在那扇深棕色的防盗门前,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掏出钥匙,插进了锁孔。
门开了。
屋里的光线有些暗,窗帘拉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久无人居的封闭气息。
星遥按开灯,玄关的灯亮起来,照亮了一间不大的客厅。
客厅的布置很简单——一套老式的沙发,一张茶几,一个电视柜,墙上挂着一幅字,写着“平安喜乐”四个字,笔法温润,像是出自女性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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