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孽镜台(4/7)

一日,苏州知府呈上一桩“谋财害主”案:富商赵员外家中失火,赵员外葬身火海,其年轻管家李义重伤被救,疑为李义谋财纵火。

人证物证似乎确凿,李义百口莫辩。

然薛慕仙私下却收到赵员外亲弟赵二爷的密信并三千两银票,信中言赵员外无子,按律家产当归其弟,恳请巡按大人速速定案,处决恶奴,以安亡灵。

薛慕仙见钱眼开,又觉案情“清晰”,便欲草草结案。

提审李义时,见其虽遍体鳞伤,目光却清澈倔强,连呼冤枉,言当夜火起时,他本已逃出,为救老爷又冲入火海,故被烧伤,绝非纵火。

薛慕仙心中一动,鬼使神差地,想起了箱底那面尘封的“鉴心镜”。

“何不一照?

若他真是凶手,斩之无愧;若真冤枉……哼,赵二爷的银子,岂能退回?”贪念与一丝残存的侥幸,压倒了对宝镜反噬的忌惮。

他屏退左右,取出铜镜,照向李义顶心。

镜中景象出乎意料:

李义忠心耿耿,赵员外待之如子侄。

当夜火起确系意外(烛台倾倒引燃帷幔),李义惊醒后,第一时间冲入赵员外卧房救人,奈何火势太猛,赵员外已被浓烟呛晕,李义拼死拖拽,自己亦被严重烧伤。

纵火者竟是赵二爷!

他觊觎兄长家产已久,买通赵府一名心腹小厮,于当夜潜入,故意打翻烛台,制造意外假象。

事后又贿赂仵作,篡改赵员外尸格(实为浓烟窒息),买通人证诬陷李义。

真相大白!

薛慕仙本该拍案而起,严惩真凶,还李义清白。

然而,那赵二爷的三千两银票在袖中灼灼发烫,他更想到若推翻此案,自己收受贿赂之事恐将败露!

一念之差,恶向胆边生!

薛慕仙狞笑一声,竟对李义道:“好个刁奴!

镜中分明显出你因贪图主母美色未遂,怀恨在心,故而纵火!

铁证如山,还敢狡辩!”他颠倒黑白,指镜为证,诬指镜中李义救主场景是其欲行不轨!

李义惊愕绝望,破口大骂:“狗官!

你颠倒黑白,必遭天谴!”薛慕仙恼羞成怒,竟滥用尚方宝剑,以“咆哮公堂、诅咒钦差”之罪,当场将李义杖毙于堂下!

可怜忠仆,含恨而亡。

此案一结,赵二爷如愿得产,又奉上五千两“谢仪”。

薛慕仙手握沾满忠仆鲜血的银子,心中也曾掠过一丝寒意,但旋即被更大的贪欲淹没。

自此,他彻底沉沦。

凡遇疑难案件或有人行贿,便祭出“鉴心镜”。

然其心术已邪,宝镜亦随之而变:

为侵吞盐商巨额贿赂,他持镜照向清廉的盐运使,镜中竟扭曲事实,将盐运使拒贿之举污为“故作清高、待价而沽”,使其蒙冤罢官。

为助豪强霸占民田,他持镜照向告状的苦主老农,镜中竟显现老农“年轻时曾偷邻家鸡”等无关琐事,反诬其“刁顽诬告”。

为博取宠妾欢心,看中一富户祖传玉璧,竟构陷其“私通倭寇”,持镜一照,镜中果然显出“通倭”伪证!

富户满门抄斩,玉璧落入薛手。

每一次使用宝镜,薛慕仙都感到一股阴冷、暴戾、充满怨憎的气息自镜中反噬己身,如跗骨之蛆。

他日渐消瘦,面色青灰,眼中布满血丝,性情越发乖戾暴躁,常于深夜惊醒,似有无数冤魂在耳边凄厉哭嚎。

昔日“薛青天”,已成江南官场谈之色变的“活阎罗”!

第五回 惊魂夜百鬼哭孽镜 忆前尘方悟因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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