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辉拨通了理察·洛维特的电话。
「洛维特先生,我考虑好了。」
电话那头传来理察的声音:「我在听。」
「caa。」
理察没有表现出任何意外:「很好,什麽时候签?」
「现在方便吗?」
「我十分钟到你房间。」
电话挂断。
郑辉放下手机,这个决定,从他见完caa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
後面三场会面,与其说是在选,不如说是在验证。
验证caa确实是最优解。
十分钟後,理察·洛维特准时出现在房门口。
这一次他没有带助理,只有他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薄薄的文件夹。
「请进。」
理察走进来,在沙发上坐下,打开文件夹。
里面只有两页纸。
郑辉挑了挑眉:「就这些?」
理察把文件推过来:「就这些,caa的经纪合同从来不超过三页,条款越复杂,说明双方越不信任。
我们不需要那些。」
+ :
郑辉拿起来看,第一页,核心条款。
佣金:百分之十,适用於所有通过caa渠道促成的商业合同。
合约期限:一年,期满自动续约。
解约条款: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约,无违约金,书面通知即日生效。
第二页,权利与义务。
caa有义务为客户争取最大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经纪、代言、影视项目对接、法律谘询等。
客户保留对所有创作内容的完全自主权,caa不干预客户的艺术创作决策。
caa不享有客户任何作品的版权、肖像权或智慧财产权。
两页纸,条款清晰,语言简洁,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
和理察之前说的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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