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的……嗯……那个……反正就是好!
饭呢?”
比尔神父从厨房端出六碗米饭和一锅炖菜——没有肉,但放了点猪油,闻着挺香。
赖三几个人狼吞虎咽,三分钟就吃得精光,碗底舔得比洗过还干净。
赖三抹了抹嘴。
“神父,明天还讲不?”
比尔神父:“你要来?”
赖三:“来!
有饭吃为啥不来?
没饭吃谁听你讲那个什么……上帝创造了啥来着?”
比尔神父:“……”
就这样,比尔神父的教堂有了固定的“教众”——五个痞子流氓街溜子。
每天他来教堂讲道,他们来教堂吃饭。
讲的内容他们一句都没记住,什么“起初”、什么“空虚混沌”、什么“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统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但炖菜的味道他们记得清清楚楚——哪天的咸了,哪天的淡了,哪天的油放多了,哪天的米饭煮糊了。
路易斯看着那五个“教众”,叹气。
“比尔,你这是教堂还是救济站?
怎么感觉你开了一家免费的食堂?”
比尔神父:“两者都是。
耶稣说了,传福音给贫穷的人。
他们是贫穷的,所以我要传给他们。”
路易斯:“他们穷的不是钱,是良心。
你那炖菜喂不饱良心。
良心这东西,得用圣经喂。”
比尔神父:“那就慢慢喂。
先喂饱胃,再喂良心。
胃饿着,什么都不想听。”
三个月过去了,五个人变成了六个人——多了一个,是赖三的弟弟赖四。
但教众的数量,还是六个。
比尔神父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六张熟悉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的传教生涯,可能就这么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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