呯呯呯!
连续三声枪响,约翰干掉了两个人:一个中了一枪脖子一枪头,另外一个被直接一枪爆头。
约翰快速地从这个巷子里走了出去,刚才约翰被帮派成员跟踪,这些人已经认出了他,直接就要动手。
幸好约翰反应够快,直接将那三人反杀。
不得不说埃文斯的确给他留下了一个大麻烦,这是典型的人已经走了,任务还在继续,但没有办法。
埃文斯不杀,只会给他带来更多的麻烦。
当时就算让他取消,埃文斯也不可能会取消的。
因为这个任务发出去之后,不仅只是悬赏,同时也是一次告知,告知约翰威克来到了伊斯坦布尔。
所以现在约翰只剩下一个选择,那就是手持枪从这里杀出去,杀到那些人胆寒。
虽然他已经退休了好多年了,但是夜魔的名声并不会随着他的退休而消散。
他并不介意让那些人好好回想一下夜魔还在时的那种恐怖统治。
夜魔是杀出来的,而不是靠别人吹捧出来的。
然而枪声如同捅了马蜂窝一样。
在干掉这两个家伙之后,在约翰走出这条巷子之后,街上有不少的帮派成员已经围过来了。
约翰见状也只能立即退回巷子。
这一条巷子可不仅仅只有两个出口,他立即选择另外一条,向前面快速地走去。
这个时候最忌讳的就是跑动,跑动会消耗大量的体能,同时也会让心脏的跳动加剧,导致射击的时候失去准度。
所以他只能用快步行走的方式,一来可以加快自己的速度,二来也保证自己的心跳不会太快,从而影响等一下开枪的准确性。
虽然他会控制自己的节奏,可那群混混们可不这么想。
很快就有黑帮成员从前方的巷子而来,一看见约翰,立刻抬手就开枪。
约翰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抓起防弹西装的上层往上一拉,挡住自己的脑袋。
打到身上没关系,自己里面有穿防弹软背心,同时也有防弹西装作为防护,普通的手枪弹是很难对自己造成伤害的。
他只需要护住自己的脑袋就可以了。
在挡住自己的同时,约翰也将手里的枪口上抬,对准前方就是两枪。
呯呯!
一枪锁定对方的胸口,打中对方之后会获得一个僵直效果。
随后约翰两步走近,对着其脑袋又补了一枪。
解决掉对方之后,约翰快速向前走。
另外一个小弟从转角处冲了过来,要对约翰进行肉搏。
但约翰怎么可能会给其机会,直接抬腿在他膝盖上猛地踹了一脚,导致对方的膝盖瞬间往里凹了进去,当场就脱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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