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
下班铃声一响。
沈初音刚走出厂大门,就看见一辆熟悉的吉普车停在马路对面。
车门开着,陆征骁靠在车门上,手里夹着根没点燃的飞马牌香烟,军绿色常服敞着领口,一双黑沉沉的眼,就那么直勾勾地钉在她身上。
路过的年轻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都红着脸绕道走。
沈初音懒得废话,径直走过去,拉开副驾的门就坐了进去。
“陆团长这么闲?
专门跑来接我下班?”
陆征骁跟着上车,砰地关上车门。
狭小的车厢里,一下就全是这个男人霸道的味道。
“霍星野那小子今天没去献殷勤?”
陆征骁盯着前方,握着方向盘的大手青筋都冒出来了。
那语气,酸得倒牙。
沈初音翻了个白眼。
“人家跑去省城给我买五花肉了。
谁像你,光会空手套白狼。”
陆征骁一脚油门,吉普车猛地窜了出去。
“老子人都归你了,你还想怎么着。”他咬着后槽牙说。
车子开得飞快,十分钟就开回了家属大院,停在家门口。
陆征骁没熄火,转头盯着沈初音,那眼神热得烫人。
“我的东西呢。”
他摊开那只全是厚茧的大手。
沈初音看他这副急吼吼的样,起了坏心思。
“什么东西?
忘了,今天厂里忙,修了三个水泵。”她一脸的无辜样。
陆征骁的脸一下就垮了,眼角都耷拉下来,活脱脱一只被人抢了骨头的大狼狗。
他默默收回手,攥成拳头搁在方向盘上,半天没吭声。
沈初音心想:这男人也太好骗了。
她从兜里摸出那个冷冰冰的金属块,“啪嗒”扔进他怀里。
“骗你的,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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