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的金属扶手被他攥得咯吱作响,手心渗出冰凉的汗水,脑海里不断闪回昨晚的画面:她全身红肿,颤抖着缩在被子里。
正在这时,一位护士匆匆走来,递来一叠厚厚的单据:“家属需要签一下字。”
人家的声音很轻,却像惊雷般炸响在陈明哲耳边。
他伸手接过,才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连笔都握不稳。
签字栏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每一笔每一划都带着沉重的负罪感。
就这样,走廊的时钟指向凌晨三点。
这个时间本该万籁俱寂,但医院永远灯火通明。
青年靠在冰冷的墙壁上,感觉自己的体温正在一点点流失。
窗外,天色依然漆黑,只有几颗星星固执地亮着,像是谁不肯熄灭的希望。
直到他鼓起勇气,展开了那封被方临珊藏在枕头底下的信——
亲爱的阿哲: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说明我终于鼓起勇气跟你表白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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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你,是在我十三岁的生日那天,我爸说我长大了,于是送了我一部手机。
因为那时候,同学们都会讨论漫画之类的。
所以我随手就下载了一个看的软件,想要紧跟他们的步伐。
之所以会注意到你,是因为你那时候的头像很特别,居然是一张空白的A四纸。
点进主页一看,竟还是个新人作者,没有一个粉丝,只有一本六万字的。
但你知道吗,再之后的日子里,你那六万字,我反反复复的看了几十遍,把一个少年对父亲的思念,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十五岁,我偷偷注册了微博,搜到了你的账号,但是你那个账号没有一次动态更新,半个月后就注销了。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做了件大胆的事——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去了你曾经提过的那家咖啡馆。
点了一杯美式(因为你总在粉丝群里说写稿时要喝这个),坐在角落的位置,想象你也许曾经就在这里构思故事。
店员问我等人吗?
我说:“等一个可能永远不会来的人。”
后来,你的书真的出版了,我也选择在书店工作,总觉得这份工作会离你近一点。
签售会那天,我排了三个小时的队,却发现,原来你并没有到现场,现场只是在卖你已经签好名字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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