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巧合?”陈妈妈神秘地眨眨眼:“那她怎么知道你最喜欢草莓蛋糕?
这个连我都不知道。”
下一秒,他顿时语塞。
确实,这个秘密他从未告诉任何人。
每次写作到深夜,他都会悄悄点一份草莓蛋糕外卖,连包装盒都会仔细处理掉。
但他粉丝是知道的,因为有时候半夜改稿,他会在粉丝群里发发牢骚,会说句什么吃着草莓蛋糕改稿,累的要死之类的话。
“要我说啊,”陈妈妈压低声音,像分享什么重大秘密:“这姑娘指不定在见你之前,早就把你写过的每句话都背下来了,发的每一句牢骚都记在本子上了。”
“妈!”。
“好好好,不说了。”陈妈妈笑着站起身,临走前又忍不住补充:“不过儿子,妈是过来人,那姑娘看你的眼神,分明是已经在心里和你谈过八百回恋爱了。”
随后,房门被轻轻关上,病房里重归安静。
陈明哲拿起手机,看着方临珊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
「周末见哦!
我已经在想要穿什么衣服啦~(≧?
≦)?」
他的指尖悬在屏幕上方,犹豫许久,终于回复:「不用太正式,家里很随便。」
发完又觉得太生硬,赶紧补了一句:「我妈做的红烧排骨确实很好吃。」
几乎是瞬间,聊天框上方就显示“对方正在输入”。
「那我更要好好打扮啦!
第一次去喜欢的人家里,当然要重视!」
陈明哲盯着“喜欢的人”四个字,感觉一股热流直冲头顶。
他手忙脚乱地把手机反扣在床头,却听到消息提示音又响了起来。
犹豫再三,他还是忍不住拿起来看:
「对了,你喜欢女孩子穿裙子还是裤子呀?」
后面跟着一个害羞的表情。
这次,他深吸一口气,把发烫的脸埋进掌心。
突然意识到,母亲说的可能是对的——这个叫方临珊的女孩,或许真的在见到他之前,就已经在心里和他谈过很多次恋爱了。
而这个认知,竟然让他心里泛起一丝从未有过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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