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临珊踩着高跟鞋怒气冲冲地走出公寓楼,冷风卷着雨后的潮湿扑面而来。
她走得很快,像是要逃离什么,可脚步却不知不觉慢了下来。
“该死的陈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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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咬着嘴唇,眼眶发烫。
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孤独地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
转过街角时,她的脚步彻底停住了。
脑海中不断闪回那个男人苍白的脸色,还有他说话时微微发抖的指尖——他明明还在发烧。
“关我什么事!”她踢飞了路边的小石子,却突然想起他左臂渗血的绷带。
心跳猛的漏了一拍,转身就往回跑。
电梯上升的十几秒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钥匙插进锁孔的瞬间,她的手抖得厉害。
“我只是来拿忘在这里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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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妞儿自言自语地推开门,声音却戛然而止。
客厅里一片昏暗,只有落地灯投下一小片昏黄的光。
陈明哲倒在光影交界处,修长的身躯像泥一样瘫在地板上。
“陈明哲!”
方临珊的包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她几乎是扑过去的,膝盖重重的磕在地面上也感觉不到疼。
男人的身体烫得吓人,呼吸又浅又快。
她颤抖着将他的上身抱起来,心脏瞬间揪紧:“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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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唤着,指尖轻触他的脸颊,触手一片滚烫。
可男人却毫无反应,他的睫毛在灯光下投下脆弱的阴影,唇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医疗箱还在茶几上,里面的物品摆放得一丝不苟。
她手忙脚乱地找出退烧药,把胶囊拧开,细小的颗粒倒入他嘴里。
但是,他却不吞不咽,没有任何反应,把小妞儿急的,都快哭出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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