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他跪在祖坟前磕了三个头,说:“爹,娘,儿子不孝,守不住这片土地了。
等孩儿在外面挣到钱,儿子一定会再回来。”
然后他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身后,是干裂的土地,是荒芜的村庄,是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前方,是未知的城市,是迷茫的未来,是生死未卜的命运。
可葛全德不知道,他这一走,就是一辈子。
……
写到这里,周卿云停下笔。
他抬起头,看着窗外。
窗外,黄土高原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出一种苍凉而壮美的金色。
这就是他要写的土地。
这就是他要写的人。
这就是他要写的时代。
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
愣神片刻后,周卿云坐在书桌前,钢笔继续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写作的状态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人间烟火》。
而这种专注力,也是他能从陕北小山村考进复旦的关键。
平时在家,他有的时候确实有些懒散。
母亲总说他不如妹妹勤快,碗不常洗,地不常扫,柴火也劈得少。
但当他真的下定决心做一件事的时候,他的执行能力便会瞬间爆发。
就像现在,从上午十点开始写,到现在几个小时过去,他几乎没动过位置。
稿纸已经写了十多页,密密麻麻的字迹,每页三百字左右,算下来已经写了三千多字。
对于一个长篇的开头来说,这个速度不算快,但质量很高。
每一段文字都经过推敲,每一个人物出场都精心设计,每一个细节都力求真实。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
堂屋里传来母亲的声音:“卿云,吃饭了!”
没有回应。
周卿云完全没听见。
他正写到关键处……葛全德带着一家人走到县城边,第一次看见汽车时的场景。
那是1960年,汽车还是稀罕物,葛全德和孩子们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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