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3/4)

有的引《汉书》,有的举《后汉书》,有的论先秦引书之例。

驳到最后,一条不剩。

我才知道,不是我证据有力,是我读书太少,先入为主,把疑点当成了铁证。”

台下有人轻笑,有人若有所思。

苏遁摇头自嘲:“可见格物之先,先要格自己的‘心’。

心有偏私,则视物皆偏。

子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

这‘四毋’,正是读书人下笔之前当先念的咒。”

众人敛容静听。

苏遁又道:“方才诸位以诗证酒价,还犯了第二个问题——选错了文献。

诗者,情之所发,志之所之。

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但以诗证史,终究隔了一层。

正如叶兄所言,曹子建‘美酒斗十千’之语,唐人袭用者众,未必是实。

杜诗号为‘诗史’,然终究是‘诗’,非史也。”

他看向众人:“那么,唐朝酒价究竟当以何书为准?

吾以为,当以《唐书·食货志》为准。

诸位可有人知道,《唐书·食货志》中记载的酒价为几何?”

台下鸦雀无声,众人面面相觑,竟无一人能答。

这些学子读的是经义、诗赋,为的是科举,谁会去看《唐书·食货志》?

纵使看了,也不会去记一个小小的酒价啊!

苏遁也不为难,自问自答:“《新唐书·食货志》载:乾元三年,复禁民酤,以佐军费,置肆酿酒,斛收直三千。

一斛十斗,斗直三百。

又载:贞元二年,复禁京城、畿县酒,天下置肆以酤者,斗钱百五十。”

此言一出,台下惊诧一片。

众人面面相觑,低声议论:“苏先生连《食货志》都烂熟于心,这等博闻强识,真非常人所及。”

有人叹道:“我等读书,只知经义诗赋,何曾留意过这些?

难怪苏先生能开宗立派。”

苏遁对众人崇拜的目光不以为意,顿了顿,继续道:“杜甫《赠毕四曜》诗中说“东家蹇驴许借我,泥滑不敢骑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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