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2/4)

古堇从人群中站起来,接口道:“叶兄所言有理,然亦未尽然。

北齐卢思道曾言:‘长安酒钱,斗价三百。

’

杜诗‘酒价苦贵’乃实语,‘三百青钱’恐亦是袭用成语耳。”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台下的议论声越来越大,有人引经据典,有人据理力争,场面一时热闹得像集市。

苏遁站在台上,含笑听着,既不打断,也不插话。

直到众人的声音渐渐低下去,目光重新落回他身上,他才缓缓开口。

“诸位方才所言,都很有理。

善于从书中寻找答案,这是读书人的本分。”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可是,假如杜甫、李白、王维、陆龟蒙等人记录的皆是实情,他们又大致是同时期人,为何记录下的酒价如此悬殊?

同一壶酒,岂有斗直三百与十千并存的道理?”

众学子再次陷入沉思,交头接耳。

有人道:“想必是地域不同。

长安的酒价,和扬州的酒价,岂能一样?”

另一人接话:“不错,街边小肆之酒,与曲江流饮之酒,价格自然天差地别。”

又有人道:“年份也有关系。

丰年谷贱,酒价便低;荒年粮贵,酒价便高。

杜、李、白、陆诸公,未必同岁同地。”

众人纷纷点头,渐渐达成共识——

斗酒三百与斗酒十千,可能都对,只是时、地、质各异罢了。

苏遁点头赞许:“诸位能跳出书本,想到时、地、质之异,这便是格物之学的第一层功夫——

不预设立场,不执一端以非他端。

先问‘为什么不同’,再求‘不同在何处’,然后方论对错。”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语气一转:“说到预设立场,苏某倒是有一桩糗事,不妨说与诸位听听。”

众人好奇地竖起耳朵。

苏遁笑道:“吾幼年在汴京读书时,曾与几位同窗结‘求真社’,立志要证伪《古文尚书》。

那时我心中早已认定它是假的,便四处搜罗证据,但凡找到一条,便如获至宝,恨不能立刻昭告天下。

结果呢?

每一条证据,都被同窗们轻描淡写地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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