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武,你个忘恩负义的狗娘养的。
当年若不是我把你从监狱里捞出来,你他娘的早喂了乱葬岗的野狗了,现在你竟然要拿我去姓陈的那里换取荣华富贵,你他娘的你不得好死,你他娘的会下十八层地狱的。”罗刚他努力挣扎着,口中恶毒地咒骂着。
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刘兴武三人他们这是要拿了自己去献给陈枫,自己,就是他们向陈枫献上的投名状。
虽然罗刚说的是事实,刘兴武当年只是一个帮派的普普通通的帮众,他所在的帮派在一次和别的帮派的火拼中,双方打出了人命。
双方帮派都推出了替罪羊,而刘兴武就是被自己帮派推出来的那一个。
本来一心等着被拉到乱葬岗外决的他,却遇上了来监狱玩耍的罗刚。
也许是冥冥中的自有天意,那天罗刚也不知是脑袋里哪根筋犯了抽,非要去监狱里逛一逛。
结果,就让他遇上了刘兴武。
那时的刘兴武,两手抱头,蹲在监狱的角落里,安静得犹如一只鹌鹑。
这引起了罗刚的好奇心,他让陪同的狱警喊了刘兴武的监号,看到的是一双空洞的,了无生机的双眼。
问了狱警后得知,这个年轻人是帮派推出来的替罪羊。
这就说得通了,一个明知自己是必死之人的人,他还会有什么生气。
而罗刚则是不由心中一动,这个人和自己年龄相仿,那自己不如将其收为手下,为自己将来发展自己的势力做准备。
要知道,自己收下他,那对他就是救命之恩,这是什么?
这是恩同再造啊。
说是他的重生父母,那是一点也不为过。
如此一来,这个人必定会对自己忠心耿耿,死心塌地。
而且,也是最为主要的一点,这是个年轻人。
而年轻,那就意味着他没有中年人的那些花花肠子。
如果这是一位油腻的中年大叔,那罗刚是绝对不会有收为手下的心思的。
但是,罗刚不会明白一个道理,对你忠心的人,是曾帮助过,给予你恩惠的人。
而不是你帮助过,给予对方恩惠的人。
如果他明白这个道理,那他就不会有这个想法了。
现在,罗刚是明白了,但是已是为时已晚了。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罗刚遇到刘兴武的那一刻,那罗刚绝对不会再有将刘兴武收为手下的想法。
不但不会有,他还要亲手将其大卸八块,然后扔到乱葬岗去喂野狗。
罗刚的恶毒的咒骂声,确实让刘兴武心里产生了内疚。
但是,不多,也就仅有一丝丝。
而且,还如犹如闪电一般一闪而过。
而取而代之的则是:是,你罗刚是对我有救命之恩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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