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丁义珍答应我,事成之后给我六十万。”
“我当时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三千多块,老婆刚生了孩子,家里到处都要用钱。
六十万,够我还清房贷还有剩的。
我没扛住。”
“丁义珍给你的那六十万,是现金还是转账?”
“现金。
分三次给的。
每次二十万,都是在丁义珍的办公室里给我的。
他用信封包着,外面套了一个牛皮纸袋。”
“这些钱现在在哪里?”
“一部分还了房贷,一部分存起来了。
我老婆不知道这些钱的来源。
我可以把剩余的部分全部退缴。”
“那鼎盛地产的资金是怎么运作的?
丁义走之后,谁来控制这笔钱?”
“陈老四,他是丁义珍的同乡,没有固定职业,但很得丁义珍的信任。
每一笔钱的进出,都是陈老四通知我,我去办手续。
我只负责出面,实际决策的人是陈老四。”
“陈老四全名叫什么?
在哪里能找到他?”
“陈老四全名叫陈国栋,在汉东没有固定住所,经常换地方住。”
马宁合上本子,把录音笔关掉:“方明,你今天的陈述,我们已经全部记录在案。
按照法律规定,你属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这会在后续的量刑中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方明被带走之后,马宁把录音笔里的记录导入电脑,做成了一份电子笔录,打印出来,让秦正阳在这份笔录的见证人一栏签了字。
“秦秘书长,方明提到的这个陈国栋,是关键人物。
如果能把陈国栋抓到,丁义珍在国内的资产网络就可以全部起底了。”
“陈国栋的抓捕,你们检察院可以直接发逮捕令吗?”
“方明已经供述了陈国栋参与犯罪的事实,证据链基本完整,我们可以发逮捕令。
但抓捕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
“这个案子的特殊性你也清楚,涉及到丁义珍,涉及到光明峰项目,涉及到大量土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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