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被沈阔的举动吓了一跳。
干嘛呀?
四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么毛躁,大白天的,不是想做坏事吧!
这可不行。
孩子们还在呢。
上次情感爆发就已经够不好意思的了。
再让孩子们听到的话,多难看呀!
此时的沈阔可没心思进行大和谐。
关上门后,他一脸紧张地说,“丁香,你猜我下午听见什么了?
我下午去刘莉的公司,无意间听到司机小王说,有个女孩儿之前特别热情地追逐咱家小峰!”
“啥?”
丁香听完也是一愣。
她从没见过柳若馨,但不管这女孩儿是谁,都对自家女儿产生了威胁。
“咋办?”
沈阔的汗都流下来了。
以往。
他是所有人中最不希望沈凌瑶嫁给赵青峰的人。
可现在。
他无比认同赵青峰,已经把他当成了亲女婿!
半路杀出个追求者不说,沈阔想的更加深远。
也别说赵青峰事业有成或者年少有为,哪怕再厉害,他也只有十網
他还曾想。
自己要是也能带上劳力士的话,一定很有面子!
“这是.
.
.”
手表拿在手中,沈阔茫然地问。
“沈叔。”
赵青峰晃了晃手腕,银色的杂牌手表闪亮亮,与沈凌瑶眼中的星光一样闪亮,“老李送我的表太重了,我手腕细,戴着不太合适,你手腕粗,正好适合。
正巧你现在总出去忙碌生意,跑外需要面子,就戴着吧。
我呀,还是戴瑶瑶送的这个吧,轻飘飘的,特别舒服,我很喜欢。”
话落。
沈凌瑶立刻喜悦地笑了。
可大蜜蜂说的‘喜欢’,到底是喜欢什么呀!
喜欢手表?
还是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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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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