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外面媒体怎么报道,李迅欢回到了那个自己那个陌生而熟悉的家,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父母都是移民过来的打工者,一次意外的车祸,使得李迅欢在15岁那年成为一名孤儿,并受此影响,性格变得内向,不敢在人群中大声说话,甚至看见女生就会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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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高二那年接触到篮球,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项运动,而且似乎对于篮球有种独特的嗅觉。
在一次校级别的篮球比赛上凭借着自己超强的爆发力,以及对篮板的敏锐嗅觉,以34个篮板15个盖帽完爆当时学校里的主力中锋。
被高中教练发现,并加以训练,训练成了一个不错的篮板手。
并以此被杜克大学看中,成为杜克的一员。
而且作为大一新生凭借出色的弹跳,惊人的爆发力成为了杜克大学首发大前锋,并且是作为杜克大学内线屏障般的存在,默默的守护在油漆区。
这样棒的表现,以及出色的潜力怎么说也应该是各个球队重点关注对象。
但或许也因为不自信的缘故,李迅欢在球场上始终不敢表现自己,愿意一个人默默地成为队友的后背,自己总在队友光环的阴影中。
这也导致了缺乏进攻手段,而且在强者如林,怪物满天飞的nba,身高只有2米06,极大地打了大大的折扣,所以各队球探们都不怎么看好,除了国王(我没有黑我大国王)。
不过这些在老李看来这具身体根本就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老李咂了咂自己的嘴巴子,有点羡慕,还用手不时的摸摸自己蕴含着爆炸般能量的肌肉(鸡皮疙瘩起来了)。
“小哥,我会让我们的名字响彻世界的”李迅欢默默的想到。
收拾好自己的思绪,李迅欢四处打量这现在的房间,因为马上就要搬到萨克拉门托去,这里也不会住几天了。
看着墙上满满的训练计划,以及大厅墙角处的健身器材,李迅欢走了过去,拿起哑铃,一股熟悉的感觉涌进了双臂。
“这几天得抓紧熟悉下这个身体,不然就算进了nba也得歇菜…我可不想浪费这宝贵的机会。”
时间就像一只小白马儿,撒开脚丫子往前跑,还对你扭着屁股,甩着尾巴……李迅欢这几天不断地挖掘这具身体的潜力。
不过,理想有点丰满,现实太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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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表示前世可以被称为bug都不为过的转身投篮在现在是一点也不会,甚至连面框投篮都有点够呛。
主要还是由于对于自己力量,肌肉记忆,手指,手腕以及各关节的协调性把握不住,就好比你有一台强大配置的电脑,而且你对某个游戏有独特的攻略,但是网线没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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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无线的…)咳咳,扯远了。
就是整个身体和自己的意识还差一个连接点或者说是磨合点,说白了就是自己投的不够,局限于前身的投篮记忆,没有真正地结合现在的身体。
不过,李迅欢也该离开这里了,过不了几天就得去球队报道了。
虽然不能够立即把自己最擅长的技能发挥出来,这对了老李来说有点郁闷,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老李简直激动的不得了。
无论是弹跳高度,弹跳速度,灵敏度还是冲刺速度都让老李体验到了上辈子所不具备的,所渴望的。
冲刺时,第一步所爆发出来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快,快到令李迅欢感到有点不真实。
回想起这几天不断冲刺练习的场景,可以说自己整个人好像一颗上膛的子弹,是弹射出去的,就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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