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二十二岁的我大学毕业回来。
在外接受的教育告诉我,要和元凯妥善解除婚约。
小学时元凯成绩很好,却懒得做作业,常逃课去山里跑步或打篮球。
村里人说他是天才,可惜性格太怪。
夕阳的余晖还没散尽,公公元嵩已经坐在巷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握着一本泛黄的账本。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乳黄色短袖衬衣,灰色西裤裤脚沾着泥点。
不远处,元凯正沿着田埂搬运农用机器。
结实的身形,在暮色中格外挺拔。
他有张让人移不开眼的脸,眼神却像冬天的河水,冷得没人敢靠近。
村里好些叛逆的姑娘特别喜欢他,他是村里少数长得又高又帅的男人。
我招招手,元凯在我身边停下摩托车。
“我听说,你跟一个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孩谈恋爱了。”我说,“有朋友看见你骑摩托载她。”
元凯小麦色的皮肤上挂着汗珠,浑身散发着健康的朝气。
他问:“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合适的对象,可以谈。
反正咱俩的婚约不作数,我想退婚。
之前你们家给的聘礼,我可以全部还回去。”
元凯用毛巾擦了把脸。
他平常少言寡语,但嘴巴很毒,这是我从小就知道的。
此刻我心里七上八下,生怕他用言语刺伤我。
他喘着粗气:“回家再说。”
回来这些天,我一直住在娘家,每天穿得干干净净,从不去他家帮忙干活。
再过两个月我就要去广州找工作了,必须尽快解除婚约,免得夜长梦多。
只是,他说的“家”是指哪里?
太阳落山时,我还是跟着他回去了。
村里人早认定我们是一对,没人会对我走进他家门这事指指点点。
他家院子里有个土炭炉。
元凯加了几块圆柱形土炭,用大铝锅煮了一锅面,扔进青菜和瘦肉,撒了勺盐。
晚餐就这样对付过去。
公公元嵩几乎一整天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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