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送的匈奴骑兵见了张燕的旗号,勒马拱手示意,拨转马头又扎回了草原深处。
他们还要继续搜寻散落的汉民与小部落。
交接简单利落。
此地已近长城,寻常马匪不敢招惹汉军;
再加上苏弘仇水一战打崩三部联军,草原胡人闻风丧胆,连打草谷的心思都不敢有了。
塞外的日子,从来难熬。
虽说不用缴中原那些苛捐杂税,可战乱从没断过。
小股胡骑时不时窜出来劫掠一趟,运气差的,一年收成全被抢光,连命都保不住。
更别说塞北酷寒,每年冬天都要冻死人。
今年能赶在寒冬前迁回内郡,对很多人来说,等于捡回了半条命。
百姓们互相搀扶着往前走,远远望见道旁冒着热气的粥棚,脚步都不自觉快了几分。
队伍里,一个老汉被儿子搀着,鼻子动了动,哑声道:“狗蛋,你闻闻,是不是粟米粥的香味?”
叫狗蛋的中年汉子咽了口唾沫,笑道:“爹,前边就是骠骑将军设的粥铺。
听人说,那粥稠得能立住筷子!”
老汉摇摇头,只当是儿子哄他:“净瞎说。
老汉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能立住筷子的粥,那还叫粥吗?”
“我也是听前头回来的人说的。” 狗蛋眼里闪着光,“不光能吃饱,回去还分田地、分房子,娃子们能免费上学堂……”
老汉听得嘴巴都合不拢:“这要是真的,骠骑将军那是神仙下凡了。”
排队领到粥,父子俩蹲在路边。
老汉捧着粗瓷碗,拿筷子往里一插 。
筷子竟真的稳稳立在稠厚的粟米粥里。
“真…… 真立住了!” 老汉瞪圆了眼睛,手都在抖。
狗蛋也笑了,眼眶却红了:“爹,传闻是真的。
咱们的好日子,要来了。”
老汉盯着粥碗,眼泪吧嗒一下掉了进去。
“要是你娘和你妹妹还活着,该多好啊……”
一句话,说得狗蛋也红了眼。
当年一家四口逃到塞外,第一个冬天老娘就冻死了。
后来妹妹出去采野菜,遇上鲜卑人,宁死不受辱,抹了脖子。
好好一个家,就剩父子俩熬到今天。
老汉的眼睛早就哭坏了,此刻却望着南方长城的方向,抹了把脸:“好,好啊。
能活着回去,能赶上好日子,你娘和妹妹地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会的。” 狗蛋用力点头,“好日子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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