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你参加过比赛?”
约翰头也不回:“1995年,亚军。”
“谁拿了冠军?”
“马库斯。”
微波炉“叮”的一声,“我的好朋友。”
好吧,这个确实是好朋友,真·加钱居士。
下午的训练更加残酷。
接下来的时间里就日复一日的拆卸枪支,调枪,打靶……
约翰教他如何在移动中换弹匣,如何在倒地时保护武器,甚至如何在黑暗中仅凭触觉判断枪械状态。
张杰的膝盖磨破了,手指也磨出水泡了,手掌火辣辣地疼,但奇怪的是,他并不想停下来。
【韧性:Lv0(2→7\/100)】
第四天,张杰忍不住了。
“为什么帮我?”休息间隙,张杰终于问出这个困扰他已久的问题。
约翰正在检查一把狙击步枪的瞄准镜,闻言顿了顿:“因为daisy喜欢你。”
“就这样?”
“还有,”约翰罕见地犹豫了一下,眼中闪过回忆之色,“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
“一个已故的人。”约翰放下枪,“好好练习吧,菜鸟。”
回程的路上,张杰抱着装枪的箱子,像捧着什么珍宝。
他的手指还在因为过度使用而微微发抖,但嘴角却控制不住地上扬。
“明天继续?”他试探着问。
他喜欢这种感觉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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