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追踪了大约二十分钟,招妹在一片灌木丛前停了下来,尾巴僵直地竖着,低沉的咆哮起来。
“昂唔……昂唔……”
陈立筠拨开灌木的枝叶,看见地上扔着一件团成一团的深色外套、一顶棒球帽,还有一双发黄的白色手套。
她把东西翻开来看了看,外套是廉价的涤纶面料,洗得发白,领口处有一块深色的污渍,不知是汗渍还是什么。
棒球帽的帽檐被折过,内侧有些白色的小点点,人这一辈子,藏得住的东西不多,头皮屑算一个,心里的鬼不算。
手套是常见的劳保手套,指缝里塞着泥土和草屑,右手手套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撕开了一道口子。
这些显然是凶手作案时穿戴的东西,逃跑的时候或许也想到了警犬追踪,所以脱下来扔掉了,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找到。
有些人就是这样,以为扔掉了壳,别人就认不出他是蜗牛。
可惜招妹不是普通的狗,它闻的不是衣服,是穿过衣服的那个灵魂的味道。
陈立筠见招妹真的有了发现,不由回头看了严初九一眼,“严先生,你家的狗真的不是警犬退役?”
严初九摇头,“它连编制都没有,纯野生的。”
真正的高手往往不在编制内。
编制养的是饭碗,野生存的是本事。
招妹要是会说话,大概会用爪子拍拍陈立筠的肩膀:阿sir,别难过,队里的警犬也需要一碗饭吃。
跟在后面的民警已经打开了勘查箱,开始对找到的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封装。
招妹没有继续往前追,而是在原地停了下来。
严初九蹲下来问它,“傻狗,怎么不追了?
没味道了?”
招妹没有叫唤,凶手扔掉了这些东西后,味道确实变淡了,但没有断。
它贴着地面又在周围嗅了嗅,辨认一下方向后继续追踪。
几人跟着招妹,一路追出了荔枝林,从山上下来外面已经是村道,周围有不少的房子。
陈立筠看见村道,心就悬了起来,因为水泥路面明显不如树林的泥土能锁住气味,招妹很容易跟丢。
谁知招妹并没有停留,鼻尖贴着水泥路面,沿着村道继续往前追。
不过它的速度明显比在树林里慢了一些,每跑十几米就会停下来重新确认方向!
慢不是退化,是精度变高了。
这跟恋爱一样,越到关键时刻,越要仔细辨认,不然就容易跟错人。
这样追了五六百米后,招妹的身形突地一拐,从村道跳了下去,落到了旁边的田梗上,然后顺着稻田往村里跑去。
严初九看得愣了下,然后对身旁的陈立筠说,“陈警官,这人应该很熟悉村里的情况!”
陈立筠下意识的问,“怎么说?”
严初九伸手指了指村道前面的岔路口,“那里有我们村装的一个监控,凶手摆明是事先知道,所以才跳下田埂躲避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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