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站在高处,看着这群手里拿着现代热武器的西幻老兵,画面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都听好了。”
肖恩拔高音量。
“你们手里的东西,叫火器。”
“不需要斗气,不需要魔法。
只要你们有手,能扣动扳机,就能杀人。”
他拿起一把ak47,拉动枪栓。
“这把,叫突击步枪。
有效射程四百米。
打穿德玛西亚的制式重甲,跟捅穿一层纸没区别,只要是资深级别一下的,完全不是问题。”
接着,他指了指几个扛着rpg的士兵。
“那个,叫火箭筒。
看到敌人的密集方阵,或者攻城塔楼,直接对着轰。
一发下去,方圆二十米寸草不生。”
“如果你们遇到了资深级别对手,这玩意可以让他们去见上帝。”
最后,肖恩看向几个抱着长管狙击枪的士兵。
“你们手里的,叫狙击步枪。
配有瞄准镜。
专门用来点名对面的军官和魔法师。
八百米内,指哪打哪。”
士兵们面面相觑。
八百米?
高阶魔法师的禁咒射程也就一两百米出头。
这铁棍子能打八百米?
阿斯顿站在一旁,看着这群还没意识到手里拿着什么大杀器的士兵,忍不住开口。
“都把耳朵竖起来听伯爵大人的!
昨晚我试过那把最小的,一枪就把防风墙打穿了!”
雷恩一愣,猛地转头看向阿斯顿。
“昨晚把老子刚垒好的墙打塌的王八蛋是你?”
阿斯顿干咳两声,移开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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