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法院(2/2)

严隐敲了两下回车:“我找到了孙晓峰的档案,他和李家庆还真是同一所小学和初中毕业的,更巧的是,两人还在同一个班。”

还有一条不用查的交集,两人一个村的人。

陆燐的眼神顿时变得锐利起来:“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他们不可能不认识。

照这个方向查下去,查孙晓峰退伍回来的时间点,和李家庆之间的交集。”

严隐调出孙晓峰的退伍记录:“孙晓峰的退伍时间是案发前四个月,也就是7月份退伍。”

网上能查到的有限,他们之间的交集,网络自然不会留下太多痕迹,但现实中的交集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一个暂无工作的年轻人,经济上往往是最窘迫的。

23岁,正是一个向往自由与放纵、容易花天酒地的年纪。

他挥霍着青春,像挥霍着永远花不完的钞票,在霓虹闪烁的夜里醉生梦死。

而且这个阶段体能和精力最为充沛,如果作案,他完全有条件去实施一系列复杂的行动。

陆燐:“散会后,月月和康哥再去跑一趟,摸清孙晓峰退伍后的生活轨迹。

特别是他在案发前几个月里,有没有找过李家庆,或者和李家庆有过什么接触。”

王月月点头:“没问题,一定完成任务。”

陆燐:“越子,你和马成搞清楚李远林当年出具给法院的那份“李子媛死亡情况说明”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当年法院正是依据李远林提交的一份由公安局出具的李子媛“死亡情况说明”,才认定李子媛的死亡时间与别墅里其他人同为一天,并将其具体死亡时间排在了李远华夫妇之前,从而把李远华的遗产全部判给了李远林。

那份“死亡情况说明”,你可以说它有问题,别人也可以说它没问题——如果你要推翻它,就必须找到新的证据链。

虽然陆燐他们和当年的孙鹤一样质疑那份“死亡情况说明”的来历和真实性,可没有证据证明它有问题。

因为李子媛的尸体或者说李子媛这个人,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王越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暂时没有突破。

我们查到那份‘死亡情况说明’是法院提供给富港镇派出所,由镇派出所潘所长签字后再上交法院的,表面上看程序合规,没有明显缺口。

不过,我和王越从一个叫周平的老民警那里得知,当年法院派了一个叫方远的书记员拿着这份材料去派出所要求出具说明。

周平回忆说,方远当时态度很坚决,像是带着某种压力下来的,而潘所长当时已经是癌症晚期,糊里糊涂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这份文件的分量。”

马成补充道:“当年经手这份说明的书记员方远,现在已经调离当地法院,去了市里,而且已经是一名法官了。

我和王越想约见他,了解当年那份‘死亡情况说明’的来龙去脉,但方远放了我们鸽子,拒绝见面。”

严隐已经主动开始查方远了。

他对网络的追踪很有一手,不是王越和马成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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