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大康:”可是孙国胜在案发的时候,就已经61岁了,一个60多岁的老头,要说他和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合起伙来杀人,这搁谁听着都觉得不靠谱。”
马成突然想到了什么:“我记得前辈的笔记本上记录着,孙国胜身边有一个护工,是从医院高薪聘请来的,那个护工叫做周康,案发时候,48岁。”
护工!
大家不由自主地想起之前夏主任对凶手的刻画——有医学常识。
那是在对李子泓尸体进行勘查时发现的:凶手割掉李子泓的手指后,用高温对创口进行了灼烧止血。
一般人并不知道高温灼烧可以止血,更不知道这样做能够最大限度地对一个人进行折磨,却又不让其立刻死去。
“哇靠,好歹毒!”严隐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键盘鼠标跳了跳,“那个护工现在已经没有出现在孙国胜身边,会不会已经逃跑了?”
鲁大康:“我们现在只是在排查,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指向周康,先不要急着下结论。”
陆燐点点头:“我们现在先继续汇总各自走访的结果,孙国胜和周康这条线先记录下来。”
如果说周康是嫌疑人之一,孙国胜也脱不了干系。
否则他不会那么执着的因为“气味”而去报案,哪有这么巧的报案?
正常人就算闻到异味,也会先去查看情况,而不是还没确认屋内状况就打电话报案。
要知道孙国胜可是前支书,是懂法懂规矩的人,可不像其他村民的素质,随随便便就报警。
王月月:“不对。
按正常情况,凶手都不希望有人发现尸体,孙国胜如果参与案子或者说知情人,那他为什么还要主动报案?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陆燐:“他是被人授意来报案的。”
王月月还是不懂:“他报案了,尸体不就被发现了?
那不是主动暴露吗?”
陆燐:“他报案,不就可以把自己变成‘第一个发现者’,从而洗清嫌疑吗?”
王月月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一个人若想撇清关系,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成为主动揭露真相的人——事实确实如此,前辈们,包括我也差点被这种所谓的“报案人心理”带偏。
马成:“还有一个情况,孙国胜在回答前辈问话时,当被问到,’你最后一次见到李远华本人,是什么时候?
,孙国胜说大概是在11月14日傍晚,那天雨暂停了,他出去走了一圈回来,李远华也刚好回来,还跟他打了个招呼,说最近天气不好,让他走路小心点。”
王越听了马成的转述,眉头微皱:“这个细节很有意思。
11月14日傍晚,雨刚停,孙国胜出门散步,恰好撞见李远华回来。
两人还打了招呼,那说明李远华当时是正常出入。
可到了14日深夜,李远华一家就遇害了。
这个时间间隔太短了,有点巧合啊!”
陆燐:“巧合的不是时间,而是孙国胜提供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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