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定调免职(4/6)

琼花组织部部长的问题,诫勉谈话是必须的,还要看后续表现。”

两位主政大员都表了态,基本就定了调子。

但邓怀方还没放弃,他要做最后的挣扎:“你们这么做是不是太儿戏了?

薛维固同志上任才几天,就因为这点小事免去职务,常委会的决定还有没有严肃性?

我不同意!”

纪委书记李维淼随即开口:“常委会的决定当然要严肃,但薛维固同志是伪装得太好了,现在早点发现不是坏事,及时处理才能避免更大的问题。

我同意免去他的职务,送党校反省。

按邓书记的说法,他这就算渎职,渎职难道不该处理?

更何况,大家都是明白人,他这根本不是失误,是故意为之,性质比渎职还严重。

就算没造成严重后果,性质也极其恶劣。

及时纠正错误,是我们的优良传统,这跟严肃性不冲突。

至于琼花的组织部部长,我觉得光诫勉谈话不够,应该给予相应处分。

连组织纪律都不遵守,怎么配当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省长江建国立刻反驳:“我不同意。

谁还没个失误的时候?

就因为一次失误就这么重罚,未免太过分了。”

庄家栋沉声说道:“这根本不是简单的失误。

大家都是聪明人,把故意为之说成失误,就是在替他推卸责任。

一个犯了错不敢承担、只会找借口的人,在琼花市委谁还敢跟他合作?

他已经没了担任领导干部的基础,免去职务是恰当的。

至于组织部部长,先诫勉谈话看看情况也行。”

政法委书记智通平表态:“我同意免去薛维固的职务,送党校反省。

这样的人以后要慎用,绝对不能再放在领导岗位上。

这不是小事,从法律层面说,他这属于主观故意,用‘撤销职务’来定性更准确。

组织部部长先诫勉谈话吧。”

宣传部部长闻德志急着开口:“我不同意这么处理。

我们的政策是处理从宽、教育从严,首次犯错,应该给个改正的机会。”

统战部长赵如方也附和:“我觉得应该先谈话再处理,直接免去职务太过分了,会让干部寒心的。”

常委副省长郑卫国反驳道:“免去职务才对,不然以后出了更大的问题怎么办?

这种事不严肃处理,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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