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这些都不是她应该做的,本就是一个众星捧月的小公主,一个商界的新星。
应该在办公室里签上亿的合同,指尖点过的,是最顶尖的企划案,本该穿着当季新款的高订套装,踩着细高跟鞋在宽敞明亮的会议室里运筹帷幄。
但是那时的她,却愿意为了自己做那些她平常都没有做过的。
“方临珊,我真是个大混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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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边低语着,边重重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疼痛让他想起方临珊手上那些被热油烫出的水泡,想起她洗衣服时冻得通红的手指。
这不,餐桌上的咖啡杯下还压着一张纸条,是她最后的笔迹:“记得吃早餐喔”。
男人颤抖着拿起杯子,里面的咖啡早已干涸,留下一圈褐色的痕迹。
他突然想起,她总是算准他起床的时间,把咖啡温度调得刚刚好。
而他要么一口不喝,要么嫌太苦直接倒掉。
那个时候的他,就是一味的赌气,因为恨,恨不起来,他就逼着自己跟她生气。
阳光渐渐变得刺眼,陈明哲走到书房。
书桌上摆着一个长条状的礼盒,里面是一条精致的领带。
标签上的日期是爆炸前一天——那是她准备给他的礼物。
而现在,这份礼物永远无法亲手送出了。
再打开抽屉,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几十本菜谱,每一本都写满了笔记。
男人随手翻开一页,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他的口味偏好:“阿哲不爱吃香菜”,“红烧要少放糖”,“周三记得做他最爱的小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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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从最初的工整到后来的潦草,能完完整整的看出她的疲惫。
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照片,是她在厨房偷拍的。
照片里的他背对着镜头,正在偷偷尝她做的汤。
当时他以为没人看见,却不知她早已捕捉到这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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