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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时,礼科班列中又有一人踏出步来:
“陛下,臣闻《尚书》有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
魏主事在苏州,扳倒何彦明那等贪官,正是本固之道。
但,固本之道,不止于去一贪、罢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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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在于将所取之银,还之于民。
若银入私库,与何彦明当年之贪,虽有公私之别,于民何益?”
一句话,把银入内帑,与何彦明的贪墨相提并论。
虽然加了‘公私之别’的缓冲,但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
陛下,若让这笔银子进了内帑,你跟何彦明有什么区别?
魏逆生立在殿中,脊背挺直,手中笏板纹丝不动。
他心知,此刻不能辩。
辩,便是与‘民’字为敌。
辩,便是承认自己确实‘不想让银入国库’。
可若不辩,便等于默认了清流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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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捆魏子,在逼君父!
这一局,清流布得密不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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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泥潭,唯有绳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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