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朝堂出刃,三刀见血(3/4)

所列之‘罪’,多为臆测,并无实据。”

请言毕,转眸望向王堪。

“臣请问王堪,苏州府漕粮亏欠,监守自盗,可有涉案之人画押的供状?

若无实据,便是诬告!

若诬告成风,则朝堂之上无人敢任事矣!”

“臣附议方阁老!”方祁话音刚落,沈党队列中又踏出一人。

“王堪乃都察院经历司经历,本职为收发文牍、协理院务

非都察院派遣之巡按御史,亦非奉旨办案之专差。

以经历司经历之身,弹劾外省四品大员,已是逾越权限。

更遑论其所列之‘罪’,多引自户部度支司底账,而该账目尚未核毕。

其所校之数尚未经户部堂官复核,岂能作为弹劾之凭据!”

紧接着,户部郎中邹默出班,声音沉厚:“臣亦有言。

王堪奏疏中数次引用度支司底账,然这些底账尚未经臣等复核。

所核之数是否准确,尚在两可之间。

若以未核之账为据弹劾朝廷命官,一旦底账有误,便是一桩冤案。

臣请陛下,待户部将底账复核完毕,再行议处。”

三道反击

咬“无据”

言“逾权”

观“未核”。

程序不对,凭据不足,弹章便立不住。

闻得三驳,王堪浓眉倒竖。

“《大周会典》明文载:‘都察院经历司经历,职掌收发文牍,协理院务

亦得承都御史之命,稽察在京各衙门卷宗。

’

臣查阅户部度支司底账,正是奉左副都御史宋景之命行事

以‘协理院务’之名行‘稽察卷宗’之实,何谓逾越!

若认臣所言不实,臣愿以命为质。

若臣所劾不实,甘受反坐之罪,以谢天下!”

这话一出沈党的人瞬间不接了。

【甘受反坐之罪】什么意思?

想要反驳必须也加一句我也愿意。

大家都是老油条没有必要跟愣头青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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