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汇聚众智(3/3)

钱从何出?

秦兄所言州县仓、士绅捐,自是正途。

但我觉得,可设两级赏格。

一为保产赏,凡按法防治,使本甲本保田地蝗害低于某成者,给予集体奖赏,激励协作。

二为‘交蝗赏’,按斤两收购死蝗,以防虚报。

捐输之事,可仿义仓例,捐银多者勒石记名,或给予义绅匾额,鼓动人心。

且需预先估算全府大概需银,分摊至各县,使心中有数。”

谨慎的武昌县廪生王慎提醒安全:“篝火诱杀,需严防走水。

应明文规定,每处火堆至少需两人看守,备足水桶、沙土、湿毡。

且须远离村落、仓储、山林至少百步。

最好由保长统一择地,报乡约所备案。”

也有人试图拓展利用方式。

德安府的孙彦,家族有药材生意,思路活络:

“关于食蝗…虽为下策,然确可活人。

除研磨成粉掺入杂粮,或可尝试喂猪、喂鱼?

我家有塘,试过以蝗虫喂鱼,鱼颇喜食,且长势快。

此若能成,或可稍减损失。”

讨论越来越深入,不知不觉从单纯治蝗延伸至更系统的灾荒应对。

黄州府的举人陈廷桢,其父在外地当通判,对衙门运作熟悉:

“灾后若粮价飞涨,奸商囤积居奇,官府当如何平粜、禁囤?

我以为,除常规手段外,可提前布告,凡囤粮过百石不售者,一经查实,罚没部分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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