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李沆超擢(3/3)

方知默在廊下答应一声,引着智明往外走了。

张三郎坐回案后,把袖中锦包拿出来掂掂,又放进怀里,重新回了二堂。

转眼到了八月廿六。

这日下晌,濮州录事司勾押官陶诚带了两个杂役,一个背帖匣,一个牵马,先使一人到县前投帖。

门子还没把帖子送进去,张三郎已经得了信,匆匆往二堂去。

李沆正与孙继祖议事,闻言手上微顿,把笔搁了,整了整官服出迎。

陶诚进得堂前,先与李沆见过,又朝顾彦升、孙继祖拱了拱手,“下吏在州里听说鄄城大捷,心里便等着这一天。

今日果然给明府送敕来了。”

寒暄片刻,二堂香案摆定,陶诚当众展开敕牒:

敕 李沆特授大理寺丞,差充荆湖南路潭州通判

中书门下 敕

朕惟方面之寄,守贰并重。

荆湖南路潭州,地接溪峒,户繁讼夥,通判之职,实参郡政,非材不授。

具官李沆,以经业登科,尝冠乙科之首。

初更邑政,未及半岁,而赋税有程,刑章不滥,县政已闻于监司。

又其上州县六房办事条陈,切中体要,可施于郡府。

今潭州通判见阙,特授尔为大理寺丞,差充荆湖南路潭州通判。

尔其佐理州事,稽核符簿,凡郡之出纳、刑狱、差役,与守同议。

如有未便,得条析以闻。

敕到之日,即交割本任,限一月内赴阙。

所有本县未了公事,限内具状申监司。

故兹敕示,想宜知悉。

太平兴国五年八月十五日

李沆跪接称恩。

再起身时,目光扫过众人,最后停在顾彦升脸上,“鄄城县事,就要劳烦顾县丞了。”

顾彦升低头拱手,“明府放心。”

陶诚这才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明府,州里还有话,说此行赴阙陛辞,宜早不宜迟。

十日之内,就要动身。”
本章已完成!

附近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