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尊是雍平当下最火的夜店,高消费,高享受,那都是雍平有钱人云集之地。
反正喝酒喝到后面了,也就几个男委员了,大家讲话也就没有那么多忌讳了,马修海砸吧砸吧嘴:
“金尊太爽了,那里的姑娘真的不错哎!”
蔡绪笑而不语,马修海马上拍马屁,道:
“不过对蔡总来说,那里的姑娘肯定瞧不上,蔡总的女朋友信手拈来!”
蔡绪很矜持的道:
“真去唱歌,我就打个电话!”
曹睿道:
“要不今天还是算了吧,我们都喝了这么多酒,改天?”
“曹哥,今天你一定要去,不去不行!
你是新人,得听我们蔡哥安排!”马修海斩钉截铁。
蔡绪打了电话,一会儿就来了一个女孩子。
看这女孩约莫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破洞的牛仔裤,头发染了颜色,一看就是在操社会的范儿。
女孩过来之后,就凑到蔡绪身边,腻得像一块糖。
实话讲,从样貌来说这女孩还算不错,就是化妆过了,另外就是装束过于时尚,甚至可以说暴露,拉低了分数。
蔡绪把女孩搂在怀里,道:
“兄弟们,介绍一下啊,灿灿!”
马修海忙打招呼,羡慕得很,道:
“蔡总的生活才是神仙日子,跟蔡总比,我们都白活了!”
蔡绪哈哈大笑,一挥手:
“走,转场子!”
一车到了金尊,委员一共五个人,除了马修海之外,另外一人是新华书店的副经理,还有是电厂的哥们儿,年龄都过三十岁了。
五个人,蔡绪叫了一个大包房,挑了几个女孩子过来陪唱。
那个年代,小县城的条件实在比较有限,今天又恰好碰到了人多的时候,姑娘做不到人手一个。
曹睿就跟马修海讲,说:
“小马哥,我上个厕所去,你们先玩儿!”
曹睿出了包房,找僻静了地方给自己点一根烟,他想抽一根烟回去,尴尬就可以避免了。
他一根烟点上刚吸一口,被人用力的撞了一下,他回头看到一爆炸头女孩。
女孩白眼一翻:“看啥看?
没见过漂亮的美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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