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摇头摆手停下来,表示可不可以玩别的。
毕竟打篮球不是她的擅长,她的胳膊酸的不行,实在是已经打不动。
曹自笑指指旁边的板凳:“那么我们就去坐着歇一会儿。”
女人坐到板凳上,掏出来一根烟。
还没等点燃,就直接被曹自笑给没收。
曹自笑:“我不喜欢闻到烟的味道,给你拿根棒棒糖,凑合着吃。”
说着曹自笑直接从兜里掏出来根棒棒糖,然后扔给女人。
女人简直不敢相信,发怒的问曹自笑到底是要做什么?
大晚上出来,不是来找乐子。
竟然是要让自己陪着他打篮球。
还不让自己抽烟,自己没心情伺候下去。
女人生气的起身,刚想离开,曹自笑在她背后开口。
“今天你遇到我,不是时候。
我今天手里沾过血。
手里沾血之后,当天是不能够碰女人的。
像我这行,有一则信条牢记心中。
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
要想拔刀神,不能碰女人!”
女人停住身体,转过身来怒喷:“法克,你认为我会相信你在这胡说八道吗?
我看你就是想要拿我开心取乐。”
女人刚说完这话,曹自笑直接把太刀拔出来。
当曹自笑抽出太刀那一刻,女人立即闻到刺鼻的血腥味儿。
女人当时就吓得直接腿软,坐在地上。
这名女人的第六感很强。
这太刀今天不知道收割多少人的性命,整个刀身散发出一股煞气。
这种莫名的死煞之气,让女人感觉到浑身不寒而栗。
就算坐在地上,身体依旧在颤抖着。
曹自笑把刀收回刀鞘,从兜里拿出一千美元。
拍拍女人的脸颊,然后把美元放到女人的胸脯之内。
女人浑身冷汗直冒,在地上坐好久才缓过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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