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是加入我们了吗?”男仆问道。
“假意倒戈再来个反叛,反转再反转,人类总是喜欢玩这些套路,只不过,这套路出现得也太早了吧?
埃里克估计想不到这一点。”
“埃里克有三万地狱士兵,要是那林选是孤身投降的,我倒也好奇他是怎么做到把埃里克给灭了的。”女人露出思考的样子。
“那,既然他是反叛者,我们需要将他驱逐出我们的势力吗?”
“不,不用。
驱逐他,就是洗白他,他现在一定会被人类唾弃的,他会成为人类的敌人。
我不仅不会驱逐他,还会给他一个更好的身份,让他,永无翻身之日!”
“他能干掉埃里克的三万地狱士兵,那么他就能干掉三万甚至是更多的人类!
如此,才有意思。”
“沃恩客大人英明!”
“手上的活儿怎么停了?
我是让你来给我捶腿的,不是让你来拍马屁的。”
“沃恩客大人息怒,我这就来,这力道,可还行。”男仆大惊失色。
“晚了。”
女人抬手一挥,这男仆的脑袋就已经跟身子分家了。
“噗!”鲜血从断裂的脖子处喷出,沾在了女人那白皙光滑的腿上。
“来人,抬出去。”
“是。”
……
“咳咳。”林选捂住口鼻,挥去眼前的白色烟雾,找了一块还算是完整的地面坐下。
眼前,躺着的是埃里克的尸体,不是完整的。
耳边,拼杀之声还在继续,但也差不多将近尾声。
“怎么样,还行吧?”林选低头望着地面,在跟大眼睛说话。
“实力尚可,演技一般。”大眼睛给出点评。
“感觉你把我给害惨了。”林选的语气有些无奈。
“什么意思?”大眼睛不懂。
“社死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现在……也不能说是社死吧,那都不够形容的,我这是全民公敌了。”
在灾变第二纪来临之前,大眼睛就告诉了林选一条很重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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