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又”。
他们这对冤家,离婚结婚三次了,除了第一次之外,后面的林选都去当了伴郎。
份子钱没少给,萧杀脸皮也厚,也好意思每次都大摆宴席,宴请四方,丝毫不把这事儿当成是糗事。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反正来来回回都是同一女人,不丢人,分分合合,正常。
嗯,他两口子是正常了,其他人的腰包就不正常了,缩水了。
合理怀疑他们两口子就是想借机敛财。
前几天,凉野向相恋三年的女友新晴求婚成功,婚期定在了三个月后,而新晴已经有了身孕。
大家可都有归宿了。
就剩林选了。
灾变世界的留守儿童。
“老林啊,我跟新晴的婚事你来操办,你是我们的见证人,放心交给你了,可得给我办好了。”
“交给我了?
不是说老方来办吗?”
“嗨,老方前几天摔了一跤,腰摔伤了,搁医院里呢,没个个把月出不了院。
我是想老方他年纪大了嘛,就算出院了也不能这么操劳了。”
“摔伤了?
哦,行吧,那我来办吧。”
“你一个人行不行啊?”
“估计够呛,我还真没帮别人设计过婚礼。”
“那成,我已经通知张若溪了,她会跟你一起策划的。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合起来给我下套儿是吧?”
“这你可说错了,人家张若溪可从来不给你下套,都是明着来的,再说了,美女的套儿,你不想上?”
“草,你变了,有女朋友了就是不一样啊,但别搞颜色行不行?
挂了,出版社那边通知我去参加个活动,我得出发了。”
“行,拜拜。”
挂断与凉野的电话,林选看了一下时间,晚上8点。
也不知道出版社搞什么鬼名堂,都晚上了还弄了一个什么活动让林选去参加。
按说像林选这种没什么大名气的作家,一般来说是不会有什么商业活动参加的。
虽然他出书了,但销量不好,是个滞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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